黎智英的故事
2020年6月,《港區國安法》嘅實施,香港社會面臨著巨大變革。喺呢個動盪嘅時刻,唔少人討論黎智英嘅命運。佢係一個受關注嘅人物,大家都覺得佢係高風險嘅對象。但黎智英勇敢地宣告:佢準備為香港奮鬥到底,即使最後要面對牢獄之災。
黎智英,出生於1947年12月8日,是一位具有中英雙重國籍的企業家和社會運動者,同時也是佐丹奴、壹傳媒和已停刊的蘋果日報的創辦人。
黎智英出生於中國廣州市,他的家族來自廣東省順德縣,他是一名側房子女。雖然黎智英與父親的關係疏離,但他與母親的感情很好。
在他的童年時期,有一天吃午飯時,母親輕聲對他說:「錢財無曬遲早會返來,得失不重要。但千萬要記住,用金錢買不到的東西每一點都不能浪費。」這句話讓他安靜下來,儘管生活很貧困,母愛讓他感到溫暖和真實。
文革期間,他的兩個姐姐和哥哥在讀高中和大學時被派到不同的地方學習,很少回家。而母親則被關起來勞動改造,家裡的大人四散而去。只剩下他、孿生妹妹和輕度智障的姐姐三個小孩。除了偶爾有鄰居照顧,他們幾乎是靠自己生活。
起初,他們靠變賣家裡的爛銅爛鐵換取生活費,但賺不到錢時只能忍饑挨餓。後來,一位賣黑市貨的大嬸請他去火車站幫忙旅客搬運行李,為此賺些小費。他也試過賣其他東西。當他母親最終從勞改中釋放出來,但家裡仍然需要他賺錢。
於是,打從 8、9歲時起,他就開始賺錢維持自己和家裡的生活。曾經為一位香港旅客搬運行李,沒有得到報酬,卻給了一塊從香港帶來的巧克力。因為他從未見過、吃過巧克力,將它放入口中後,他感到這是他嚐過最美味的東西。他心裡想,「這是來自香港的人,巧克力一定來自香港。香港一定是人間天堂,所以我也應該去香港!」
1960年,黎智英獨自帶著1元港幣從中國大陸經過澳門偷渡到香港當黑工。隔天,他即開始在深水埗福榮街手套廠當雜工,月薪60港元,其中一半寄回廣州老家。接著,他在紅磡一家做假髮的工廠當小職員,主要負責對外物料交收和車間生產收發的工作。
在打工期間,黎智英曾擔任工廠的銷售經理。由於工作需要常到美國,他認識了不少當地的朋友,啟發了他努力讀書,汲取知識的意願。在閱讀一些大作,例如海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後,他開始追求更高層次的知識,更改變了黎智英的一生,讓他對人生和生意有了更清晰、更高層次的洞察。
後來黎智英決心要創業,創辦了香港人熟悉的服裝零售品牌「佐丹奴」。
佐丹奴有幾成功?馬雲曾說,他最佩服的兩位企業家是Starbucks星巴克創始人Howard Schultz和賣衣服 Uniqlo 的柳井正。有趣的是,1987年,當柳井正對Uniqlo的未來感到迷惘,曾到香港拜訪了黎智英,並尋求合作。但黎智英拒絕了他,卻讓柳井正從中學到了Fast Retailing的理念,並在日後發揚光大。
回首創業歷程,黎智英曾書中寫道:「自小出嚟行,很多人對我有恩。知恩難報,但我從未欠下任何人。我很幸運,我擁有的比我應得的多得多。但我可以說,我擁有的一切都是我自己賺來的,都是我應得的。」
多年後,已經有家庭的他,因為年輕時創業忙碌,第一任妻子離開了,拋下了三個孩子。當時黎智英帶住孩子們到廣州,告訴母親他要離婚了。母親當時對他說:「孩子,你是個好人,不要害怕任何事情;相信自己是好人,你就能度過難關。」這句說話,是他一生人最難忘的說話之一。
經營佐丹奴期間,黎智英遇到了第二任妻子李韻琴。當時她是一名記者,前來採訪,讓他心亂如麻。後來,李韻琴到法國念書,他便追到巴黎,住在五星級飯店,連續40天,只為了等她放學。兩人交往近三年後,決定結婚。原本已經有三個孩子的他又多了三個孩子。
回憶起那段時光,他曾說:「我到巴黎追求老婆,整個月住在Plaza Anthene的套房。每次進出酒店,每一位職員都非常有禮貌、熱情地招呼他。有一天,我給一位司機100美元小費,他不敢收。我問他為什麼,他說他聽說我是日本山口組的大佬,所以不敢收。」
1990年,黎智英決定將所擁有的佐丹奴股權出售,於香港創辦壹傳媒,推出《壹週刊》。1995年,成立《蘋果日報》,當時日發行量曾超過70萬份,其財富已超過5億美元。
但到了1999年6月,創辦網上零售店「蘋果速銷」(adMart),旨在成為香港版的亞馬遜。然而,因被投訴售賣過期貨品,最終造成10億港元的虧損,不得不結業。
2001年,將媒體業務擴展至台灣市場,創辦台灣版《壹週刊》,並於2003年5月推出台灣版《蘋果日報》,將香港的八卦風格和狗仔隊文化引入台灣。
此時的黎智英,經營生意的心態,已經達到了「無我」的境地。根據他自己的說法,生意本身已經超越了他作為創辦人的利益和自我。他並不把生意視為工具或玩具,相反,他將生意視為神(他本身是天主教徒)一般去崇敬。
他曾在專欄中這樣寫道:「我不需要名譽。我一生行事正直,需要名譽有何用?如果我辜負了我的家人,即使有名譽又有何意義?媽媽,你給我的已經足夠好了,還需要名譽做什麼?」
2020年4月18日,警方準備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黎智英,但當時黎智英並不在家。下午黎智英返到家中,警方當即到場,於下午3時左右將黎智英從家中帶走。
2020年6月,《港區國安法》即將實施,整個香港社會舆論對此熱烈討論,無論民主派或建制派都認為黎智英是一位高風險的人物,可能會因《港區國安法》而被拘捕。
黎智英在6月16日接受法新社以及6月29日接受德國之聲的訪問中表示,他已經做好了為香港服刑的準備,並且毫不後悔,他不會離開香港,將堅持戰鬥到最後一刻。
2020年12月3日,黎智英因涉嫌欺詐再次被捕,並且被拒絕保釋。法院下令將其關押至2021年4月。到了12月11日,警方對其加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成為首位被提起此罪名控訴的人。
2020年12月31日,終審法院在早上聽取了黎智英的代表律師和香港政府律政司代表的陳詞後認為,高等法院在處理相關保釋申請時對《國安法》的應用有誤,於下午撤銷先前允許黎智英保釋的決定,並對黎智英發佈臨時扣押命令,將其暫時扣押。
2021年5月14日,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首次引用香港國安法凍結資產的權力,凍結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公司股份,市值超過3億港元,並凍結了其擁有的其他三家公司在香港銀行賬戶中的財產。
2023年,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委任「指定法官」的程序不透明且缺乏保障,同時指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在抗辯時遭政府「惡意」阻撓,形容「是迫害而非檢控」。《國安法》指定的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於2023年5月29日在高院頒下判詞,一致駁回黎智英的申請。
香港目前正在走向未知嘅路上,每個人都思考自己嘅處境、角色和未來。黎智英用自己嘅行動,寫出咗一首堅毅同埋無私嘅樂章,佢嘅貢獻將會永遠留在香港歷史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