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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戲院大劇場曾舉辦過大量文化藝術活動,如中國地方戲曲展、神州藝術節等,亦不乏京劇及粵劇表演,更有名伶新馬師曾於1984年同京劇名家袁世海一齊演出《華容道》。1993年,林家聲於此舉行告別演出,全場爆滿,令新光戲院大劇場榮獲「香港粵劇殿堂」之稱號。
印刷廠舊址
新光戲院大劇場座落於商務印書館印刷廠香港分廠的舊址,原本計劃興建僑冠大廈的C座及D座。然而在1965年中,僑光置業有限公司取消了該計劃,轉而建造僑輝大廈及一座帶有舞台設施的電影院。
該劇場大堂由文樓和許敦樂共同設計,內部裝有大型旋轉舞台、化妝間、新式放映機、音響和燈光設備,可容納1,709人,於1972年9月16日正式開幕。
最初銀都娛樂有限公司經營管理該劇場,成為北角雙南院線的據點。首部上映的電影是《文化大革命期間出土文物》。
1980年9月1日起,新光娛樂有限公司改由霍英東擔任董事長經營;至1988年8月,經內部協商後,轉交給香港聯藝機構有限公司,由袁耀鴻出任董事長,專注舞台演出業務。
然而 90 年代粵劇開始式微,及至 2003年3月,商人羅肇唐的次子羅守輝以1.68億元向僑光置業購入新光戲院及僑輝大廈商場業權。
新業主羅守輝
至2005年8月,業主羅守輝曾經一度以租約甫滿為由,希望收回該物業,重新發展為主題商場。後來經過粵劇界人士汪明荃出手交涉,加上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斡旋,業主終於願意延續租期4年至2009年。
粵劇界人士當時表示:「新光戲院雖然是私營,不屬粵劇界,但這裡以做粵劇為主,不同於其他場館會有其他節目。很有象徵意義,很受業內尊重。如果連它也保留不了,正代表粵劇界在香港已完全沒有地位。」
「提起戲票,還有現金回流的問題。在新光開七日戲,只需預備三萬元,因他們通常四天內便回籠,可用收入立刻扣除場租,再支付戲酬給戲班。在政府場地的話,預算可能要幾十萬,要預先支付整個檔期的租金,又要支付戲酬,而政府要等完成所有場次後才把售票收入還給你,非常不便。」
2009年,新光業主與承租人香港聯藝機構達成共識,延續租期3年至2012年2月28日,但是大幅增加租金至698,000港元。民政事務局罕有地每月直接補貼公帑10萬元,另從粵劇發展基金每月撥款10萬元,資助部份租金,換言之政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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